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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领导、老师: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送给大家,请各部门仔细查阅文件通知,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

(二)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选题范围

项目研究因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方向,结合研究者自身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开展研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但不得自拟选题进行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遵守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项管理规定;2.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 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3.须具有良好的政 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本次申报中,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只能参与申 报一个项目,不能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课题组成 员均不得多于5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 为违规申报。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 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含基地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保密规定。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 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更好服务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 业务素质以及有关报送材料等进行审查把关。凡有弄虚作假、 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一经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研究期限

(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半年(2023年7月1日 一 2023年12月31日)

(二)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年(2023年7月1日 — 2024年6月30日)

五、组织形式

  详细通知第五大点。

六、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本单位《2023年度 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推荐申报备案汇总表》(以学校名称命名)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表》(以项目申报人名字命名)可编辑电子版共同打包(以学校名称+2023高校人文社科备案命名)发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邮箱: gzsjytkjc@163.com。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仔细查阅文件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根据附件模板填写申报书内容,于2023年6月2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档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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