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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贵州省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领导、老师: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贵州省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zhuan发给大家,请各部门认真查阅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6月2日9:00—7月12日18:00,管理系统将在2023年7月12日18:00自动关闭。

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由于无纸化申报带来大量电子材料上传,特别在申报截止日前一周内,因大量集中在线填写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会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等情况,将影响项目正常申报,请尽可能提前完成网上申报所有程序。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单位名称、银行账户、个人年龄职称等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无账号的教师请先注册后联系罗斌杰)。

(二)申报主体填报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以及管理系统提示要求,本人填写申请书(含签字页)、提交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其中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签字页原件由项目申请人留存备查。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三)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通过管理系统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更改;对附件材料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3.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4.形式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申请人未成功申报项目,不作为限项申报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

1.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等;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含自然科学类,原科学技术基金,原联合基金)、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等。

2.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科研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领域的,须有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3.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

4.如有违反本通知和指南中相关要求的行为,按照规定对申报单位或项目申请人作出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记入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处理。

5.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

 注:申报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贵州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申报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申报贵州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申报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5;其他详细文件详见通知文件。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仔细查阅文件要求,按要求填写在线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系统(提交系统后请联系科技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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